“關鍵時刻還得靠法官來解決,不然我這筆錢恐怕就要‘瞎’了!感謝!感謝!” 近日,撫松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成功處置一起“特殊”的執行案件,雖然被執行公司法人已去世,但執行法官并未放棄執行的腳步,通過多方調查發現逝去法人名下囤積了大量的財物線索后,為了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,執行小組依法及時查封所有涉案財物,維護社會公平正義。 據了解,原告江某與被告撫松某公司原系生意合作伙伴,雙方因工程建設糾紛訴至法院。法院經審理后,依法判決被告公司給付原告江某工程款278萬余元及利息。判決生效后,被告公司并未履行法律還款義務。于是江某申請執行后在法官的調解下雙方達成和解協議。即便這樣,被告公司仍未按協議履行還款義務,原告江某遂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。 承辦執行法官經調查到被告公司法人王某因病已經去世,其名下公司也停止經營。面對這一復雜情況,執行法官沒有放棄執行的念頭,繼續秉持嚴謹負責的工作態度深入調查,通過線上、線下查詢等方式全面梳理被告公司法人的相關財產線索,終于發現去世法人王某在松江河鎮外環有一處辦公場所。于是,執行法官葉志國立即組織人員趕了過去,現場是一個樓盤銷售中心,寬大的辦公區內到處是辦公用品、木雕、奇石、字畫等貴重擺件物品,執行難度也遠超預期。 面對這一“特殊”情況,執行法官迅速調整工作方案,并向執行局領導匯報成立專項執行小組。審執法官人員分工明確,仔細對現場進行整體規劃,繪制簡易平面圖,標注劃分執行區域和涉執財產分布位置。在清點涉執財物過程中,執行人員認真核對物品名稱、數量、規格,逐一進行編號、拍照、登記造冊,確保財產安全。經過5個多小時的工作,最終完成現場百余件涉執財物的清點、查封工作,為下一步評估拍賣變現償還申請人欠款打下堅實的基礎,切實保障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。 這起“特殊”執行案件的成功處置,是撫松法院始終踐行“如我在訴”“如我在執”司法理念的生動實踐,面對復雜多變的執行環境和不可預見的執行新情況、新問題,執行法官及時改進工作方式、方法,靈活運用法律措施,在全力保障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的同時,切實解決群眾“急難愁盼”問題,不斷提升群眾司法滿意度。 初審:侯春強 復審:韓鐵英 終審:曹夢南 |